之前有人說我寫的文章和路邊賣菜的阿桑等級一樣
說實在的我真的不care這種小事,
我寫文章只要討好閱卷老師就好了,
誰管其他人啊!我寫東西本來就已"看的懂為主"啊,
"譚恩美"也贊成文章的用字遣詞不用太復雜,看的懂就好,
如果連傳個紙條都要引用佳句,還套文言文這個人一定被公幹,
SO幹麻找自己麻煩勒?那種藝術文章要花幾天慢慢磨才磨的出來吧,
我考試只有80分鐘耶!
就算我寫的和路邊阿桑一樣,我的作文還不是班上最高分,
難道我們班上其他人都要去種田了嗎?
不過別人給的建議(只要不是吹嗶嗶)我還是會去聽啦!
不過也沒必要拿我跟阿桑比嗎!人家賣菜也是混口飯吃阿,
幹嗎把她拖下水,這樣無辜阿桑很可憐ㄟ,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eli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